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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罐

液氨储罐的安全管理工作
1.液氨储罐安全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正常生产时液氨储罐应控制在较低的液位,一般控制在安全充装量的30%之内,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在储存过程中因环境温度上升膨胀、升压而导致储罐发生超压危险。
2.室外液氨储罐区应设事故喷淋水、排水等设施。这样在储罐发生大量泄漏的情况下,可以用消防水对泄
漏的液氨进行吸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水应设两条通道,雨水系统和生产污水系统。下水时打开雨水
系统的阀门,使之流入雨水系统,事故状态下打开通往生产污水系统的阀门,经环保处理合格后外排,正
常情况下两者均处于关闭状态。
3.为防止夏季阳光暴晒造成储罐超压,球罐外壁应刷凉凉胶,以减少阳光的辐射热,降低传导热,使储罐平安度过炎热的夏季。同时,完好的管线保冷,也是保护管线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
4.为确保液氨储罐不超装,储罐液位显示应设高报,用以提醒操作人员储罐充装已到安全许可上限。为保障液位计失灵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储罐超装情况下储罐的安全,在储罐许可充装范围的液位高度设置液位
开关,控制进料线上的快关阀。一旦液位达到该高度触及此开关,则联锁动作关闭来料线上的快关阀,切
断进料,确保储罐安全。
5.液氨储罐区及液氨输送泵附近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当氨气浓度接近下限的10%时,应能发出
报警信号。氨气比空气轻,有强烈的气味,其极限为15.5%~27%。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或参照炻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测报警设计规藕勐中的规定,应设置可燃气测报警仪,同时相应信号应接至DCS主控室,实现24h人工不问断,有效地填补巡检空闲时间,保证罐区安全运行。

山东龙兴集团  (谭学洲:13853566816 05352342538  http://www.0535234253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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